为规范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股权托管,加强股权管理,提高股权信息透明度,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第1号令)和《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2019年第2号令),明确提出商业银行应建立股权托管制度,并要求非上市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股权应委托符合条件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进行管理。
甘肃金控旗下的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作为省内唯一合法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认真落实政策,积极发挥市场服务中的专业优势和平台功能,着力推动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股权登记托管工作,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完成兰州银行、兰州农商行,兰州七里河新华村镇银行、甘肃西固金城村镇银行等34家商业银行(其中城商行1家、农商行12家、村镇银行21家),华龙证券、甘肃兰银金融租赁、信达金融租赁3家金融机构的股权登记托管,托管金融机构总股本达260亿元,托管股东2.1万余户。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股权登记托管有利于夯实区域性股权市场的登记托管基础性工作,确立区域性股权市场登记托管地位。下一步,甘肃股权交易中心将充分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功能和地位,进一步加强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丰富服务手段,提升托管质量,挖掘股权价值,聚集更多社会资源服务实体经济。
供稿:股权交易中心 裴生棣
核稿:集团办公室 李睿